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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动物保护法早日实施

呼吁动物保护法早日实施

据辽宁电视台今晚报道:一狠心的狗主人将小狗从楼上扔下,好在被摔得奄奄一息的小狗被路过的一孙姓女士救助,找到该黑心的狗主人时他竟说扔了不要了,实在太狠毒了,呼吁动物保护法早日实施,对施虐者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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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邊有很多這些機構,對人大代表溝通啊啥的,最後上交給ZF
找到的相關網站: http://www.szdog.org/index.asp?boardid=107
大家可以去看看,這些都是爲了這個條例早日出臺努力的人
我爱我老婆,可是我很爱我的狗
到底爱狗还是爱老婆,很简单
就是把老婆當狗,把狗當老婆...
日,我太邪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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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2007两会与犬相关的提案、议案

材料摘自“中国警犬网”

这些资料大部分是讲如何规范限制养犬的,但我们可以从中找到对我们的立法活动有用的东西,如:为什么总是出现DG运动;如何规范我们的养犬行为以避免这种运动的发生;我们防止虐狗的条款是不是可以加到养犬法规里,进而全盘考虑以避免城市流浪狗特别是带病犬的大量出现等等。

我个人认为,要防止虐待动物的行为,首先要疏而不是堵。大部分被虐待的动物,多是流浪在外的,也正是这些流浪的小动物,对市容造成影响,让市民感到不安全。因此,我们有必要用制度来规定其主人的义务,对其主人人制定相对严格的准入和退出制度,让每一条狗狗的生活和健康都有法律的保障,也让大家享受动物给我们的快乐。

其中提到给犬上保险,我感觉这样不错。一、如果狗狗得了病,主人不会因为怕花钱而丢弃他。二、可以引入第三方对犬的免疫、治疗进行监督。三、万一狗狗走失,可以根据其注册芯片找出保险公司代理。

虐杀只是虐待动物的极端表现,大多数是狗猫没有最起码的生活环境、没有免疫、得病没有医治甚至被抛弃、流浪街头没有地方收养。而我国目前,很难为“防止虐待动物”专门立法,毕竟我们国家在这方面没有文化认同,人权意识也是这几年才开始兴起,像美国那样为肉鸡的生活环境作司法裁决是很困难的。

因此,我认为现在确实可行的是,相关防疟待措施以养犬管理的形式融入到“养犬条例”中。如:严格管理养犬,放低门槛以便所有犬都可以纳入监管,进行芯片注册。对于流浪犬,可以在报失资料中查找;属于遗弃犬的,通过注册信息找到其主人,进行高额处罚,并令其交纳犬的生活费,由收留站暂时喂养。

对于流浪犬或寄养在收留站的犬,经检疫合格后,大型凶猛犬,可以由义工训练后,转让给工厂等部门作为护卫犬;中小型温顺的,可以训练成狗医生或倒盲犬。

华南地区

广西:尽快出台《养犬管理条例》

    据健报报道,广西自治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提交议案和提案,以下是从中选取的与养犬相关的人大代表议案、提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人大议案:广西尽快出台《养犬管理条例》


    玉林市秦月超等12名代表的《关于要求尽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提出,针对目前广西养犬已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要求尽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养犬管理条例》,以规范养犬。

    现状:

    目前广西城乡居民养犬得非常普遍,甚至已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失控现象,滥养犬只或无序养犬已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为:犬只噪音扰民、形象吓人;犬只敞放流浪、随地便溺、影响市容市貌;疫情严重影响了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广西每年有数百人死于狂犬病,全区每年供应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血清或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两项,估计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咬人伤人、狂犬病病例不断增多,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近年来,广西城乡居民因被狗咬致伤、致病、致死的事件不断发生,狂犬病病例快速、持续递增,且呈不断扩散的态势,形势十分严峻。从下面几组数据或事件足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20世纪90年代,广西每年有50例左右的狂犬病病例发生。从2000年开始,狂犬病病例快速增长。2000年79例,2001年138例,2002年204例,2003年519例,2004年601例,2005年1~7月242例,2006年1~9月366例,均排在全国前三位。


     最近两年,柳州市民主动去医院、防疫部门注射的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抗毒血清等预防针的人员统计数据:2005年,柳州市(包括6县)有36000多人。2006年截至8月29日,仅柳州市区就已达5000多人。其中7月和8月,平均每月都有800多人被猫、犬抓咬伤而去柳州市疾控中心打预防针。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科公布:2006年1~10月,已有4800名被狗咬伤的群众到该中心注射抗狂犬病毒血清,有几十名群众因狂犬病不幸失去生命。 2005年6月15日,贵港市覃塘区山北乡松英村松柏屯,发生了一起惊人的恶犬伤人事件,一条恶狗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咬伤了6个小孩、1个老人、1头牛和3条家养狗,人们因此而"谈狗色变"。

    2006年8月3日上午,凭祥市友谊镇的一只疯狗从南山菜市场跑出,沿着南宁至越南友谊关的高速公路往越南方向奔跑,一路咬伤9个人、1头小牛、2只狗,咬死1只猫;8月4日晚,凭祥市区有5人又被疯狗咬伤,伤势较重,其中一位6岁女孩头部被咬伤,缝合了16针。……广西严重的养犬问题和狂犬病疫情,已引起了国家卫生部的高度重视。如果再不出台相关管理条例,将养犬纳入正规管理之中,后果将不堪设想!"

    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广泛了解民意、吸取民智的基础上,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上法律,结合我区实际,必要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制定并尽快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养犬管理条例》。

    广州:市长认为不应限制养犬 但要加强管理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1月28日上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以代表身份参加荔湾团的小组讨论,代表们分别就"两院"工作报告发言,并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一些热点问题提出了建议。 在发言中,有的代表反映养犬缺乏管理以及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张广宁表示,广州不会限制养犬,但必须加强管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原有的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大的方向是"降低门槛,加大处罚"。对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张广宁说,应积极探索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办法,由业主自己来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改变房地产企业既建又管的做法,从而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希望荔湾区在这方面率先创造出经验。

    东莞:政协委员建议规范养犬行为


    来源:广州日报

    提交提案人:政协委员王冬妮

    提案:《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的建议》

    主要内容及建议:

    来自东莞市疾控中心的数字显示,今年东莞市狂犬病的发病率上升幅度惊人。政协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养犬不能禁但要规范管理。


     在提案中,政协委员王冬妮建议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的编制上要对养犬采取规范、引导和宽容的态度,不能强行限制居民养犬;要理顺养犬管理体制,体现管理的重心下移,形成了市、镇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养犬管理,企业做好养犬服务、养犬人自律的管理。

    珠海:代表、委员呼吁应尽快立法规范养狗行为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近年来,珠海市民养狗之风日盛,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如:恶狗咬人,狗吠声扰民,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等。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纷纷针对该社会问题建言献策,呼吁ZF部门高度关注,尽快立法。

    带来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人大代表雍灵、邹帅洲、政协委员谭仕忠等,在他们的议案和提案中提出,近年来珠海市民养犬(宠物)成风,小区内、大街上,大狗、小狗奔走无忌,狗屎随地可见,犬吠噪音随处可闻,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破坏了市容环境,危及人身安全,造成邻里关系失和。据去年年底卫生部提供的有关数据,狂犬病位居传染病死亡人数之首,死亡率达百分之百。而据不完全统计,珠海有60%的狗只未注射过狂犬疫苗。珠海市仅2006年以来,被狗咬伤的人数达13295人次,平常受到狗惊吓的大人小孩更是不计其数。

    "如果照此无序状态发展下去,很多小区将家无宁日,居民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并随时有可能被传染病菌。"代表委员们深表忧虑地说。

    呼唤地方法规尽快出台

    人大代表雍灵作为律师,在派出所、居委会等基层单位调研时发现,养狗一旦出了问题,很多人不知道找谁解决。虽然《治安管理条例》中对狗扰人等情况可以进行处罚,但养狗还涉及很多其他的社会问题,如疫苗接种、卫生、出入公众场所等,都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雍灵认为,珠海作为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养狗问题应当引起ZF部门的高度重视,不应放任自流。珠海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法规,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约束、规范养狗行为。代表委员们建议的立法内容主要有:养犬(宠物)必须向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按时给犬只(宠物)接种疫苗;养犬(宠物)者应承担因宠物伤人所造成的医疗及相关损失;因犬只(宠物)伤人致死、致残者,豢养者应承担刑事责任等。

    热心代表起草有关法规

    作为一名资深法律工作者,从去年11月开始,雍灵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研究,专门起草了一份《珠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并提交给本次大会。在这份草拟的条例中,对于养犬主管部门职能、养犬人的权利义务、狗只的免疫接种制度、登记号牌制度以及疫情爆发及时告知制度等,都有详细规定。

    雍灵说,她起草这个条例草案的一个重要初衷是:养犬者有豢养宠物之权利,他人也有保护自身安全之权利。"也就是说,要从人性化的角度去看待养犬的管理规范问题。"雍灵认为,狗类也是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所以养狗的人和不养狗的人,权益都要得到保护。关键是必须落实到一个具体的部门去管理,卫生、防疫、公安、执法等各部门在这个过程中,要各尽其责,避免扯皮。

    海南:规范城市养犬,制定管理条例


规范城市养犬刻不容缓


    来源:海南新闻网

    关键词:城市养犬

    提案人:李世忠

    案由:我省城市特别是海口市,家庭养狗数量日益激增,但由于相关法规和管理工作滞后,养犬人过量养犬、违规养犬而引起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

    存在问题:一是养狗引起邻里纠纷时有发生,影响城市(镇)社区安定和谐;二是狗屎狗尿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三是狗伤人事件频发社会治安案件增多,被狗惊吓、咬伤,轻者诉赔偿医疗费等案件,重者发生传染狂犬病毒致人死亡诉讼案件;四是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由于流浪狗无人看管,到处乱窜,致使司机为了避让而造成汽车恶性追尾相撞事故时有发生。除了上述之外,养狗最严重的是狂犬病增多的问题。

    目前,我省城市养犬最多为海口市。虽然海口市于1995年曾颁布《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市区禁止养犬,但据海口市有关部门最近不完全统计,该市市区内养宠物犬和大型犬5万只左右,而且有一部分流浪狗在街头和居民区流浪,可能携带病毒。

    建议:迅速出台加强对养犬管理法规,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城市生活秩序和人身安全;各级ZF有关部门要对城市,特别是海口市,对市区养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养犬申请登记办证制度,并加强免疫管理措施;严格控制过量养犬,查处无证养犬和收留处置流浪狗,整治犬患;设立对违法及不良养犬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治理犬患。

    养犬管理条理6年未"落地" 执着代表今再提议


    来源:海南新闻网

    2 月6在琼海代表团,记者见到了一份李少凡等10名代表准备提交的关于制定《海南省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记者了解到,琼海代表在人大会上提养犬管理问题已不是第一次。由于2000年代表们提的相关建议有了答复,却迟迟不见相关规定出台,无奈之下代表们才再一次搬出了老问题。

    养犬现状

    据省卫生厅统计,2006年1月至11月底,我省累计报告狂犬病例7例,死亡7例,其中屯昌3例,万宁、琼中、儋州、澄迈各1例,死者均是被家犬咬伤后1个月内发病死亡。与2005年相比,发病数增加了75%。同年12月,我省又报告狂犬病例2例,死亡2例。

     这一串数字让人后背发凉,但这还不是养犬缺乏管理带来的全部问题。在我省的城市和农村,经常都可以看到无人看管的犬只在自由活动、随地排泄粪便。由于目我省城乡犬类数量增长较快,而我省对养犬管理的有关法规相对滞后,由此产生了不少社会问题: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引发纠纷、影响邻里和谐,制造交通隐患,犬只意外伤人等。

    代表建议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防止狂犬病的发生,有效解决因养犬缺乏管理带来种种问题,李少凡、林青、李慧贞等10位代表提出建议:尽快制定《海南省养犬管理条例》,依法养犬、依法管犬。建议还附上了代表们草拟的《海南省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李少凡表示,养犬并非"个人自由"。因为生活的空间并非只有养犬人,还有其他人。个人自由的前提是尊重他人的权利,所以养犬人应该在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危及他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满足自己爱犬的要求。从法律角度上讲,养犬人的"私权"也必须在受到"相邻权"限制的基础上加以运用。如果犬伤人,受害人有权向犬主要求民事赔偿。当犬致人重伤甚至死亡时,还应依法追究犬主的刑事责任。

    结局无奈

    2000 年8月,省卫生厅对这一建议作出了书面回复。回复表示,该建议适合海南的实际,制定《海南省养犬管理规定》的法规,是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的工作。回复还明确提到,"省公安厅于今年4月草拟了《海南省城镇养犬管理规定》,并征求了我厅的意见,待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近期内正式颁布施行。"

    当时,李少凡等代表对这一回复非常满意。然而,6年过去了还是没有看到这一规定的颁布。无奈之下,李少凡等代表今年再次提出了这个老问题。代表们希望,这个老问题这一次能真正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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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地区

河南郑州:政协委员呼吁指定阳泉条例,养犬费用有望降为500元

犬吠犬粪犬咬人成一患 政协委员吁制定养犬条例


    来源:郑州日报

     现状:国内不少城市不断发生犬伤人的事件,因为养犬引发的邻里纠纷也时有发生,犬伤人、犬扰民等问题已成为各大城市的一大公害。近年来,郑州市过量养犬、违规养犬等引起的市容环境、邻里纠纷等问题及社会治安案件频频发生,特别是狂犬病,已成为市民的心腹大患,市民谈起狂犬病色变的现象十分突出,应引起ZF部门的高度重视。监管职责不清是导致城市犬患迅速蔓延的重要原因,这种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客观上形成了"大家都管、大家都管不好"的现状,对犬患问题的处理形不成合力。

     建议:应加快我市养犬条例的制定,制定时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应制定合理的养犬登记和年度注册费标准;明确限养宠物的只数、大小及品种;划分出禁养区、限养区,明确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建立正规的宠物交易市场,让经营者挂牌经营,保证市场内出售的犬类经过免疫;加大对养犬市民的宣传力度;考虑增加宠物税或宠物保险。

    郑州市:养犬证费用 有望降为500元


    来源:人民网

    据大河报报道,在2月8日召开的郑州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由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和提案人组成的评委团对市民关心的热点提案现场答复。

    提案:治理养犬带来的问题

    提案人:黄增提案内容:目前养犬给郑州市带来种种问题,建议加快郑州市养犬条例的制定。

     答复单位:市执法局答复内容:市ZF已提请人大修改现行的《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2006年12月27日,市ZF就调整犬只登记费用这一关键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示,待人大批复后,执法局将在各区建立综合服务站,同时降低养犬门槛,在集中整治期间,在本市限制养犬区域饲养犬只的,到各区综合服务站办理养犬证和犬牌,费用有望从以前的3000元降为500元。

    郑州政协委员:限养区非法养犬最高可罚2500元

    关键词:城市养犬

    委员建议:城区人口密集地禁养

    提案人:黄增马吉吉

    提案:郑州狗患成为社会公害:狂犬病威胁人的安全,狗吠噪音扰民,遛狗不拴链惊吓路人,狗粪污染环境。大量的狗没有做好免疫,给市民安全带来隐患。

    建议:严格执行限制养犬规定,规范养犬。在城区人口密集地区禁养,通过降低登记费用,增加年检费用,调整管理成本。

    郑州市执法局、市政局答复:

    计划集中补办养犬证

     将建立15个综合服务站,组建服务队,做好防疫和对被咬伤者的紧急救治。配备捕捉和防护工具,为市民进行"一站式"服务。在集中整治期间降低养犬门槛。在本市限养区(市内五区、新郑机场、黄河风景名胜区)饲养犬只,应到综合服务站办犬证和犬牌,每只费用仅500元;逾期办理或补办的,每只1500元。

    对未办证或牌的,一律视为非法养犬,主人将被处以1500元至2500元罚款;无人看管的犬将被收容;违反者教育不改的,对犬捕捉、没收;在限养区开办犬类交易场所的,处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武汉:人大代表孙晓辉建议,武汉定点管理犬类交易


    来源:荆楚网

    养狗办证、划定限养区和禁养区、不能把狗带上公交车……为管好城里的狗,武汉市想了很多办法。2月3日,省人大代表孙晓辉提出:可探索建设"犬类交易定点",从源头上治理流浪狗带来的隐患。

    具体实施办法是,由ZF指定一个专门的机构,专营犬类买卖事宜,为所有售出的狗检验检疫、打疫苗、办证,并通过狗证管理狗的去向;定期公示买卖狗的数量、价格,接受ZF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与此同时,定点机构还可及时收养街头的无主流浪狗,为它们检验检疫、办证,从另一方面减少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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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

青海西宁:"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出台管理规定治理城市狗患
  

    来源:青海新闻网   

     近年来,城市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养狗固然能给人们增添一些情趣和快乐,但是,目前西宁市养狗呈现出大众化和流行化的趋势,由狗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应运而生。随着养狗队伍的不断壮大,狗患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狗患问题也日益突出。因为狗患,人们对狂犬病越来越恐惧,我们也看到,狗数量的猛增不但污染了社区生活环境,影响到了邻里的和谐,也危及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目前,我省还没有一个规范的相关制度,来制约城市养狗的行为。这次"两会",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制订《西宁市养狗管理规定》,消除狗患。

    记者调查:西宁市养狗现状堪忧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西宁市有各类狗3万只左右。到2006年9月,西宁市城市宠物狗在4.8万只左右,乡村养狗数量在9.7万只左右,总数达15万只以上。近三年的时间内,西宁市狗的数量增长了5倍,增长速度非常惊人。

     目前,由于部分养狗人疏于对狗的管理,常发生狗咬伤人的事件。据了解,去年6月至8月,西宁市疾控中心就有100多人被自家养的狗咬伤后,注射了狂犬病疫苗,其中40%的人属重度咬伤,有些被狗咬伤的还是儿童。更令人担心的是,西宁市每月至少有150人被狗咬伤。

    此外,犬吠扰民现象也相当严重,每当夜深人静时,一阵阵的犬吠,吵得左邻右舍不得安宁,导致邻里不和。此外,有些养狗人不遵守社会公德,遛狗时造成的扰民和环境问题更是日益突出,小孩经常被吓哭,公共场所随处是狗屎狗尿,臭气熏天。

    据了解,由养狗引发的一些宠物服务业的不规范和暴利行为,也日趋严重。由于没有对养狗相关行业制订相应的行业规定,加之缺乏监管机制,因而宠物狗相关行业相对比较混乱。

    市民:城市养狗该管管了

    很多小区的居民对狗敢怒不敢言。家住西钢家属院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内每天都有养狗人出来遛狗,整个院子里狗吠声此起彼伏,吵得住户不得安宁。在小区里行走,经常还会踩到狗屎,太不卫生了。

    市民张先生说,中心广场每天都有养狗人出来遛狗,经常可以看到十几只甚至几十只狗在草地上玩,有的还是大狼狗,挺吓人的。狗和狗还经常打架,有时候这些狗一哄而上,围着行人嗅来嗅去,让人胆战心惊。

    据了解,一些养狗者因为狗患了病或不喜欢等种种原因,将自己的狗抛弃,从而成为城市流浪狗,直接危害城市交通、卫生等人居环境。面对狗患,市民只有一个愿望:城市养狗该管管了!

    代表、委员建议:出台相关规定治理狗患
  

    民建青海省委委员在提案中集体建议:尽快出台《西宁市养狗管理规定》,明确主管养狗的部门,并在西宁市开展养狗专项整治,将西宁市所有犬只登记备案,建立"电子身份证",宣传、督促市民及时办理养狗登记手续,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对登记犬只进行年检。

    政协委员们建议,应该严格规范养狗行为,禁止在城区养大型猎犬及一户多养的现象,严禁养狗者带狗进入市场、商场、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等场所,对违反以上行为者给予处罚。

    青海省十届人大五次列席代表谢佐认为,在一个文明、健康的和谐社会,公民应有起码的公德意识。当狗患成灾危及他人健康安全的时候,当个人的喜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每一个热衷养狗的人都应有所思。要根治城市狗患,光靠ZF行为是不够的,在城市社区必须加强养狗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养狗者的养狗文明意识。

    据了解,许多市民所养的狗来自非法经营者。代表、委员们呼吁应该加强狗源的控制,尽快制订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养狗相关行业,取缔非法经营宠物狗的活动,多管齐下才能有效治理城市狗患。

    陕西:关于提请省人大制定《陕西省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
  

    据西部网报道,今年两会上,团汶莉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养犬问题的议。

    建议提出者:团汶莉等10名代表

    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过一定规模的调查,提请省人大制定《陕西省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条例制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飞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因而近些年来,私人饲养犬只的数量在飞速增长,而我国目前尚缺乏对之进行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我省亦尚未制订地方性立法对之进行规范。这就造成了以下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1.养犬数量的增加明显加大了城乡居民感染狂犬病的风险

     狂犬病又称恐水症,是由狂犬病毒感染人引起的人狂犬病,表现为急性、进行性、几乎不可逆转的脑脊髓炎,临床出现为特有的恐水、怕风、兴奋、咽肌痉挛、流涎、进行性瘫痪,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狂犬病是迄今为止人类病死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一旦发病,病死率高达100%。全球有87个国家和地区有狂犬病发生,但主要分布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发展中国家,其中98%在亚洲,中国的发病人数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位。自1997年起,我国部分省份狂犬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近3年来,部分地区疫情上升十分明显,发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最近几年,狂犬病已经成为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中死亡人数最高的传染病。患狂犬病的犬是人感染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其次是猫,野生动物中的狼、狐狸等也能传播本病。外貌健康而携带病毒的犬等动物,亦可起传染源的作用,感染人类。人狂犬病基本上是因为被唾液中含病毒的狂犬病动物咬伤而感染。病毒不能穿过非破损皮肤,如果皮肤受到抓伤或擦伤,被狂犬病动物舔一下都是很危险的。唾液中含病毒的犬等动物用舌舔人的粘膜、口腔和皮肤也可造成感染。可以这样说,我国这些年来狂犬病病例大量增加与城乡居民养犬数量的增加是密切相关的。养犬数量的增加,明显加大了城乡居民感染狂犬病的风险。

    2.养犬数量的增加明显对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威胁

     即使是没有携带狂犬病病毒的犬只,也会在某些情况下攻击人类。特别是未成年人,则更容易遭到未经妥善管理的犬只的攻击。而且,犬只即使不主动攻击人类,也会给某些对犬类怀有恐惧心理的人群造成不良心理影响。在这一方面,未成年人和妇女受到的心理伤害则表现的更为明显。随着人们养犬数量的快速增加,特别是在城镇等一些人口密集地区,在公共场合也有大量的未经妥善管理的犬只出没其间。因而被犬类咬伤或被犬类惊吓而造成身心损害的事例也屡见不鲜。由于并不是所有咬伤人的犬只均携带狂犬病毒,因此实际上犬只伤人事件的数量远比狂犬病发病的数量高出数倍。事实上,养犬数量的增加明显对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威胁。

    3.养犬数量的增加明显对市容环境卫生造成了不良影响

     随着养犬数量的增加,特别是城镇养犬数量的快速增加,在公共场合出没的犬只也大量增加。这些犬只,不但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更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市容环境造成了直接的影响。这之中最主要的,就是犬类粪便对市容环境的污染。而且由于没有任何相关规范的约束,养犬人能够自觉妥善处理犬类造成的污染的比例非常小,这不但给其他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不便,无形中也增加了ZF的环境治理成本。因此养犬数量的增加明显对市容环境卫生造成了不良影响。

    4.养犬数量的增加明显对广大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

     由于我省大部分地区人口居住密度均较大,特别是在城镇中,人口居住密度更大。这就造成了邻里之间生活习惯相互冲突从而引发矛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随着城镇养犬数量的快速增加,邻里之间因养犬而造成的邻里矛盾数量也大量增加。这之中,因犬吠而影响邻里关系的,最为常见。由于我省目前尚无规范对养犬进行管理,因此相关部门在处理因犬吠而产生的邻里矛盾之时,就常因没有相关有效的法律、法规而处于困境之中。

    二,《条例(草案)》的相关说明

    1.关于养犬管理的原则

    养犬是公民的私权力,行政管理不应过多干预,但考虑到养犬会给城市环境卫生、公共安全、邻里关系带来负面影响,规范养犬行为,对养犬进行严格管理非常必要。《条例(草案)》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参照其他省市近年来出台的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确定了我省养犬管理的原则,即:本省养犬实行分区管理、严格责任、强制免疫等原则。

    2.关于养犬管理体制

     实践证明,养犬管理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单纯依靠ZF部门执法的管理体制,无法起到对养犬实施有效管理的目的。因此,《条例(草案)》确定了我省养犬的管理体制:对养犬管理实行养犬人自律、ZF监管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这样规定,有利于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监督养犬人的养犬行为。《条例(草案)》分别规定了ZF部门、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养犬管理中的作用。

    3.关于收费原则

    很多省市对于养犬的管理思路是通过高额收费的经济手段达到限制养犬的目的。但事实证明,单纯依靠高额收费对犬只进行管理,实际执行的效果并不好,造成了养犬管理失控和无证犬只大量存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很多省市规定的养犬收费过高,公民守法养犬的成本太高,逃避管理问题突出;二是管理和执法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未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执法和管理服务措施有很多不到位;三是部分养犬人行为不规范,养犬扰民和破坏环境卫生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养犬越来越多,养犬已经成为很多市民生活的一部分,从很多省市的养犬管理实践看,养犬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逐渐变得更加人性化,由过去通过高额收费限制养犬逐渐转变为严格管理,限管结合,以达到文明养犬,构建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

     另外,我们考虑到我省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因此,我们对收费标准没有具体规定,而是在《条例(草案)》中授权各市人民ZF来根据当地具体状况制定。但是,我们依然要说明,本条例的立法原意并不是依靠收费来限制广大公民行使私权利,因此,各市在具体制定收费标准时,应本着"不与民争利 "的原则,制定一个合理而又相对较低的收费标准,经济较发达地区,甚至可以考虑免收该费用。

    考虑到广大农村地区,广大群众收入水平较低,因此,我们在《条例(草案)》中对低收入者、弱势群体因生活需要养犬的,授权各市人民ZF制定相关细则,对该管理费用予以减免。

    4.关于狂犬病强制免疫的规定

    由于我国近年来狂犬病发病率快速上升,因此如何从法律上防范狂犬病疫情的发生,成为当务之急。本《条例(草案)》为此采取了对所有犬只进行强制免疫的原则,从而尽可能降低我省境内狂犬病发病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健康。

     但是考虑到我省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有限,而广大群众养犬数量较大,因此,我们在免疫收费上,制定了仍然由养犬人承担的规定。但是考虑到广大农村地区的低收入人群,为了不让该强制免疫的费用成为其负担,因此我们提请省物价部门对免疫费用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在此基础之上,制定一个收费尽可能低的标准。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干预手段,以防止有单位、企业或个人以此牟取高额利润,而给广大农村地区低收入人群造成过重经济负担。

    5.关于犬只管理的规定

    本《条例(草案)》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犬只日常管理,做了较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的制定原则,是尽可能限制犬只在公共场合的活动,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犬只影响其它不养犬公民的正常生活,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6.关于法律责任

    为保障本条例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条例(草案)》对养犬人违反规定养犬等一系列行为设定了罚款、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等行政处罚。这是符合《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的,也是符合我省实际的。

    以上说明,请与《条例(草案)》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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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

四川:第0294号提案 规范和约束市民养犬行为

    来源:四川在线

     全国狂犬病致人死亡数已连续数月居法定报告传染病之首,"狗患"乃至于狂犬病疫情上升早已不是新闻,也不是限于一地一域的事情了,在全国都有一定的普遍性。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限养区的限制养犬管理,应在各级人民ZF领导下,由各级公安部门负责,会同畜牧兽医、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养犬得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犬主携犬出入须持携犬的有效准养证明和免疫证明同行,所携犬颈应拴挂有规定的准养标志与免疫标志,以备查验。但几乎没有一只犬在公安部门进行过登记,家庭饲养犬的免疫也全靠市民自觉。ZF有关部门的长期失职,使养犬处于无序状况,"犬患"成了一大社会公害,不仅小型观赏犬无拘无束地在公共场所乱跑,烈性犬、大型犬也常常招摇过市。

    目前养犬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九类不文明养犬行为:一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问题;二是无证养犬问题;三是一户养多犬的问题;四是遛犬不拴犬链、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的问题;五是犬扰民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问题;六是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问题;七是流浪犬问题;八是非法犬类交易市场及街头非法贩犬的问题;九是犬医院、犬商店等涉犬单位超范围经营问题。

     城市居民养犬能否做到依法、文明、科学、健康,既要靠养犬人的觉悟,更需要ZF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要使犬类与人类和谐相处,在市民中大力倡导"文明养犬"的确很有必要,而开展突击性的"专项治犬",固然能起得一定效果,但这只能是"阶段性"的,关键还是要建立一整套犬类管理服务和"依法治犬"体系,才能形成预防、治理和消除"犬患"的长效机制。

    以法律手段加强对犬类等宠物的管理势在必行。而从实际来看,现行的宠物管理法规(以犬类管理为主)都是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且基本上颁布于上世纪90年代,在国家立法层面至今尚未出台有关法律。笔者认为,结合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对宠物管理进行立法具有较强的现实性。

    为此,建议:

    1、建立强有力的犬类法治体系
  

     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宠物管理的归口职能部门,同时划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目前各地对宠物管理的归口部门并不一致,以致权责不明。大部分地区是由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管理,也有一些将之归于城管的执法范围内。同时,为控制疫情的需要,农业和卫生部门也常常需要参与到宠物管理工作中通过立法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和可行的宠物管理制度,促进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目前在各地已颁行的地方性法规中,对犬类饲养大都实施了一定程度的准入制度,譬如许可证制、登记制、注册年审制等等,但实际执行效果却很难如人意。通过立法法规行政执法行为,减少目前宠物管理工作中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和混乱性,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立法机关就要必要像美国那样制定统一的法律治理"犬患",以提升其法律规格和效力,增强其刚性和力度。譬如要防止狂犬病威胁,狗主人必须给狗注射疫苗;要防止恶狗伤人,狗主人必须给狗拴链,尤其是在遛狗时要给狗戴上嘴套;为避免"狗多为患",国家甚至应开征养狗税,既能抑制狗数量剧增,又可增加税收用于对养狗管理的投入。这些都需要上升到法律高度加以固定,使之对狗主人养狗产生刚性约束,方能消除因"狗患"形成的城市新公害。

    2、在犬类法制体系尚未出台之前,规范和约束市民养犬行为
  

    1)强调公民道德意识、对不清除狗屎的宠物主要处以高额罚款、多建狗专用排泄区

     在市内许多地方建立狗排泄区,并在周边街道树立指示牌,方便周围住户的狗来此排泄,以缩小狗屎污染的范围。这样,很多养狗者都会将自己的"遛狗路线"固定下来,让爱犬每天在放风的时候定点排泄。排泄区附近一般都设有垃圾桶和狗屎袋,以便狗主要在爱犬排泄完后将排泄物清理到垃圾桶里去。

    2)对家养的犬类实施登录制度。

     主人必须在开始养狗的30天以内向当地ZF主管部门申请登录。另据《狂犬病预防法》,凡饲养犬类的家庭,必须在开始饲养的30天内安排家犬接受狂犬病预防注射,之后每年接受一次注射。此外,狗死亡、所有者的住所发生变更及狗被转手时,及时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也是主人应履行的义务。所有超过3个月大的狗都必须申领许可证并接受狂犬病防疫注射,许可证章(狗牌)必须牢固地缚在狗的颈圈上;在公共场所,狗主人必须给宠物犬系上皮带,A类猛犬以及可能会给他人造成危险的诸如德国牧羊犬等B类犬,除系上皮带外还要戴上口套。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管理部门有权扣押犬只,并对狗主人处以罚款或吊销养狗许可证。

    3)重查五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城区清除一户养多犬现象。

     重点解决无证养犬,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一户养多犬,遛犬不拴犬链、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破坏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人均拥有的资源少,是我们的国情。所以,我们把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国策。本着节约的精神去处理一切事情,我们才能可持续发展。试想一下:随着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对我们资源的消耗会是怎样?

    养犬,表面看是个人的事,但仅从占用公共资源这个角度看,就不完全是私事。凭着个人的爱好养狗而又缺乏应有的公共道德和公共意识,由此演为"狗患",带来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侵犯,更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对现代城市文明的破坏。

    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都出台这样的政策:公民过度消费要交纳"奢侈税"。前些时,我国也出台法规对私人盖房占地予以了限制。其出发点,就是防止某些人对公共资源的过度占用。日前,北京出台政策规定:"不许养大型犬、烈性犬,而且在年内清除一户养多犬现象。"这是对公共权益的维护,可谓是顺应民意之举!北京出台的这个限制养犬政策,有推而广之的必要。   

    云南昆明:尽快补充完善《养犬规定》
  

    来源:昆明日报

    蔡正发委员说,1996年3月1日实施的《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至今已经整整10年,对《规定》的名称及其中一些条款都有修改补充的必要。

     建议:应将《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改为《昆明市养犬管理规定》,同时将原规定违反第10条(6)项,即违反"养犬人应当及时清除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之规定者,"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改为处100元以上罚款",参考《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和《台北市畜犬管理办法》,应增加一条:一旦发现未被牵引的犬只,应视为流浪犬或无主犬,一律予以捕捉。

    经检查如患有狂犬病或有可能严重影响人畜健康、破坏环境卫生者,应对其实施安乐死。如属于已办理登记的有主犬,通知其主人或管理人在三日内凭有关证件按规定交罚款后领回,凡捕获之犬只,除第一款实施安乐死外,经通知或公告逾三日未来认领或无人认养者,送交犬只收容所处理。

     此外,在诸多养犬法规中,尚未查寻到有关料理宠物犬后事的办法,建议对此做出明确规定:死犬应有一个最后的去处,或交环保部门或其它相应部门统一深埋或火化处理,费用由该犬主人或管理者负担;料理无主犬的费用可由城管或环保部门负担,不得任意抛置死犬污染环境,违反规定者可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重庆:为狗上户口
  

     据重庆晨报报道,在今年重庆两会上,"立法规范养狗"仍然是代表、委员们关心的热点。曾照芳等代表建议重庆市对以往所发出的各种有关管理狗的文件进行清理,制订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公共场所管理狗的条例。对狗严格实行圈养,禁止狗进入公共场所,在居民住宅小区内敞放。

    人大代表罗荣汉和政协委员代焕江也认为,要控制狗患,应加快制订《重庆犬只限养条例》,推行犬只"户籍"管理办法,以遏制随意养狗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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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地区
   

山东省东阳市:代表建议加强城市宠物犬管理

     据中国民主同盟东阳市总支委员会网站报道,2月7日,山东大厦内,山东省政协的许云飞委员带来了《关于加强城市宠物犬管理的建议》,他表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不但影响环境卫生,还造成街坊邻居矛盾,威胁老人和孩子人身安全……狗患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了!"

    上海:狗患日益严重 代表建议犬类管理新规早出台
  

    来源:东方网,新华网上海频道

    1 月28日现场报道:目前上海不文明养犬现象日益突出,包括狂犬病在内的狗患严重。洪克敏等25名代表今天向大会提交议案《尽快制定养犬管理若干规定》,建议尽快制定上海市养犬管理新规。这份提案得到了27位代表的附议。在今年已有的议案中,这是附议人数最多的一份。   

    据代表们介绍,上海市民目前养犬办证户有10万之多,但实际上还有近10倍的市民未办犬证。相当数量的犬未注射狂犬病疫苗,存在内源性狂犬病的隐患。同时养犬户中存在不文明行为,影响环境卫生,惊扰周边居民。犬咬人案件也不断上升,仅去年上半年就处理45738人次,比上一年上升40.04%,其中严重咬伤16566人,死亡4人,市民反映十分强烈。

    洪克敏说,早在1993年,市ZF就制定了《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犬类管理虽有比较全面的规定,但对执法主体等重要问题未作明确界定,对饲养犬类者的规范也有所欠缺。因此,代表们建议,《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要严格执行,但也需要细化,提出新举措,比如简化养狗许可证办理手续,并降低"年费",使得养狗者更愿意合法养狗。犬类管理新规也应尽早出台,补充完善市ZF原有的办理办法,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洪克敏建议,新条例可以规定由各区疾病控制中心为犬注射狂犬疫苗,对犬类进行强制免疫。她认为,目前大量市民不办理犬证,一是无法管理;二是办证太贵。她建议调整办证价格,且办证费专款专用,这样专业执法队就有经费保证,为管理工作的长期有序进行创造条件。

    怎样既保护小区居民的利益,同时也尊重养狗人的权利?许多代表建议,降低养狗人办证费用,费用从原来市中心2000元减为800-1000元,环线外由1000元减为500-600元,郊县仍为100元。

     代表们还建议:为了方便执法机构与市民识别,每条犬必须佩戴统一规格的号码牌,并按区域着不同颜色。另外,由于养狗办证至少需要经过填表、居委会盖章、警署审批盖章、领证、打针5个环节,非常烦琐,因此,洪克敏代表建议,最好能有一个机构,对养狗办证实行一门式服务。

    在代表们提交的议案中,还对新规定作了详细阐诉。比如,对犬类的饲养、养殖、销售实行许可制度。若违反此规定,对饲养者处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对销售者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养殖者处3万元以下罚款。

     他们还建议,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时,应当束以犬链(给犬携带口罩),并采取防治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金忠贤委员提出,根据市质量协会用户评价中心对本市12个中心城区104个街道(镇)居民进行2006年第三季度市容环境满意度测评,影响市容环境问题的第一位是家养宠物随地便溺。这不仅影响市容卫生,狗排泄的粪便,有可能带有绦虫、蛔虫、寄生虫及虫卵;一旦被附着在其他物体或人身上,可能引发一些人畜共患病。因此携犬者外出时必须携带清洁工具,犬类在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便溺的,由携犬者立即予以清除。违反这些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00元至1000元罚款。

    浙江:城市"狗患"危害巨大 人大代表集体呼吁立法防范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2月2日讯2006年,浙江各地被狗咬伤的患者突破60万人。在浙江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如何防范越演越烈的城市"犬患"成了各地代表们共同关心的话题。在本次大会收到的53份议案中,就有5份议案要求我省立法规范市民养犬及其他宠物。

    建议一:修改相关条例,补充实用性强的内容
  

     衢州代表卢亦愚是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研究所所长。因为工作关系,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都是他每年关注的焦点。"全程狂犬疫苗接种费用需200多元,加上免疫球蛋白费用约需1000多元。"卢亦愚说,浙江每年因犬伤花费的医疗费用超过6亿元,而狂犬病在浙江省所导致的死亡人数,已远远高于SARS与人禽流感的死亡数,并且还在迅速增长中。

    在城市"狗患"日益严重的今天,施行了20年的《浙江省犬类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预防和控制狂犬病暂行办法》,已经不能完全符合时代的要求。因此,卢亦愚建议修改两项条例,补充一些实用的犬类管理和疾病预防的内容。

    建议二:完善制度,严格管理
  

    金华代表吕文广也提出,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浙江省犬类管理条例》,以解决中小城市目前犬类管理"无对策"的被动局面。

    通过制定条例,确定犬类管理牵头部门,并规定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完善登记制度,设立犬类管理常设机构,对犬只实行严格的注册登记、年审、注销、免疫、收费等制度,并实行统一注射疫苗,统一收取管理服务费,统一发放犬只准养证。

    此外,代表还在议案中提到要严格规定限养区域和禁养种类,根据不同地区特征确定限养区域,犬只只能圈(拴)养,不得散放,否则可视为野犬。对烈性犬、大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并对单位认养的,进行严格审核。对违反规定的,要实行严格的处罚。

    建议三:制定全省统一的领养、管理条例
  

    除了上述两位代表外,绍兴代表陈章方、温州代表刘明达、金华代表蒋爱女和杭州代表薛滔箐也提出了尽快制定浙江省宠物领养及管理条例的议案。

     他们认为,宠物尿粪在城市随处可见,狗吠、猫叫引发邻里关系紧张,被遗弃的流浪宠物时有伤人的事件近年来屡屡发生,这些都已成为各类城市中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制定一个全省性的"宠物领养及管理条例"十分必要,并且时机已经成熟。他们建议,由浙江省人大制定"浙江省宠物领养及管理条例",条例内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应包括审批、防疫、活动区域、日常管理、处罚等内容。尽快使全省各地领养宠物现象进入正常、规范的轨道。

    建议四:用立法规范养狗
  

     来自温州的省人大代表刘明达认为应用立法来规范养狗。他提交了《关于尽快制订"浙江省犬只管理条例"的议案》。他认为,近年来,"养狗热"导致狂犬病发生的几率大增。去年以来,我省因狂犬病死亡的人数居传染病死亡人数第二位。目前全省犬只交易、审批、监管、防疫和执法等各个环节处于无序状态。全国和省均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犬只管理职责不清,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不充分。由养狗带动而形成的宠物饲养场、医院、用品店等行业已经形成,但全省目前没有一家通过正规审批的犬只交易市场,宠物行业规范管理薄弱。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当前公众预防意识过低,加上疫苗成本较高,特别在农村,防控的经费、人员都处于严重不足甚至空白状态,使得狗患越来越严重。

    因此,他建议尽快制订《浙江省犬只管理条例》。明确ZF职责,使犬只管理从审批、监管、防疫、执法、死狗处理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同时加强防控队伍特别是农村基层畜牧兽医队伍的建设,从源头上防止狂犬病的发生。加大对各类宠物用品和医疗场所的监管力度,依法取缔各类违法违规开设的动物诊疗机构,加快动物无公害处理场所(动物火葬场)的建设。把狂犬病的防控列入传染病防治计划,在物资储备、经费落实上予以保障,对被狗咬伤没有能力注射疫苗的困难群众实行ZF救济措施。同时对城市宠物饲养方式、办证、疫苗注射、年检等环节,建立起具体实施和处罚细则,便于执法操作。

    江苏:治理狗患应出台地方性法规
  

     据苍梧晚报、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的人大代表李东红提出了《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犬类管理的议案》。他/她认为:目前,由于对居民养狗的管理失控,城市养狗数字急剧上升,大街小巷狗屎随处可见,花园草坪小狗乱跑乱叫。这不仅给城市的公共环境卫生和文明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对居民的人身安全也造成威胁。无序养狗造成的狗患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社会和谐、文明建设和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

    因此,他/她建议:为了营造既可兼顾养狗自由又保护公众权益的和谐环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应的地方性管理规定,以尽快扭转目前恶狗伤人、污粪遍地的状况。

     扬州的施伟文代表也提出了"建议制定《江苏省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施伟文说,这几年狂犬病发病人数增加,居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病种死亡人数首位。养犬数量增加造成环境污染,干扰了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再就是流浪狗的管理、工作时间被狗咬伤的工伤界定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在全省具有普遍性,迫切需要加强城市养犬的管理。基于此,建议省人大制定相关条例,实行长效规范化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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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地区

河北省:"狗患"引发的提案
   

    据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报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最近指出,"第三次狂犬病流行高峰正在中国形成,狂犬病重新成为严重危害中国公共卫生的重大疫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省会有宠物狗10万多条,一般情况下约30%的狗携带狂犬病毒。2006年,沧州市区有2000多人因被狗咬伤接种疫苗,有17人死于狂犬病。"狗患"已成为城市巨大的安全隐患。

     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开幕第一天,委员们已经提交了两份关注"狗患"问题的提案。两份提案都不约而同地从收费角度对治理"狗患"进行了讨论,可谓见仁见智。省工商联的委员们在提案中建议,以"低收费、高处罚"的基本原则对城市养犬规定进行修订。宋马成委员则从经济和税收角度建议,对狗主人征收奢侈品消费税和押金,低保户家庭豢养宠物狗取消低保待遇。

    提案一:城市养犬要"低收费高处罚"
   

    要点:"低收费高处罚",适当调低注册费和年检费用,提高对违反养犬规定行为的处罚金额。

    省工商联的委员们在提案中建议,以"低收费、高处罚"为基本原则,适当调低注册费和年检费用,降低门槛,具体收费标准应由ZF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予以确定。对收取的狗费,应该专款专用,做到"取之于犬,用之于犬",包括对狗注射狂犬疫苗、流浪狗的收容和救治、对狗实施无害化处理等,还可考虑从该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一个受害人救助基金。同时,对于违反养犬规定的行为,则要"高处罚"。

    "养狗,表面看是个人的事,但仅从占用公共资源这个角度看,就不完全是私事。"省工商联的政协委员还建议养狗人要对狗依法登记、定期为狗注射疫苗、按照规定区域和时间遛狗;并养成不妨碍他人的意识,尊重他人畏惧动物的心理。

    提案二:用税收控制宠物狗交易和饲养
   

    要点:利用经济和税收手段,抑制城镇养狗数量的增加速度。

     宋马成委员建议加大对交易市场的管理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地下狗市"和"黑市交易"。利用经济和税收手段,抑制城镇养狗数量的增加速度。对宠物狗的交易,比照奢侈品税种,征收高额交易税;对狗主人,征收奢侈品消费税和押金;低保户家庭豢养宠物狗取消低保待遇,豢养宠物狗的家庭只限一只。

    同时,宋马成委员建议对宠物狗进行一次彻底大清查,登记造册,对不符合豢养规定的超身高宠物狗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理(或捕杀或安乐死),同时加大对违反养狗规定的处罚力度。

    河北省工商联的其它提案
   

     省工商联在提案中建议,ZF有关部门应加强立法规范和执法力度,以"低收费、高处罚"的基本原则对城市养犬规定进行修订,成立由公安、工商、城管、农业、卫生等部门组成的统一管理养犬机构,把城市养犬管起来。ZF要适当调低注册费和年检费用,降低门槛,具体收费标准应由ZF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予以确定。同时,"狗费"的收支应向养犬人公开,保障其知情权。对于收取的"狗费",应该专款专用,做到"取之于犬,用之于犬",包括对犬只注射狂犬疫苗、流浪犬的收容和救治、对犬实施无害化处理等,还可考虑从该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一个受害人救助基金。

    提案同时指出,养犬人应对犬只依法登记、定期为宠物注射疫苗、按照规定区域和时间遛养宠物。并且,狗排便后,养犬人应自觉将狗屎清理掉。   

    魏向东委员在《关于加强宠物管理的建议》提案中认为,应尽快制定城镇动物防疫条例,加强对宠物交易市场的监管,实行宠物交易登记制度,加强《动物健康证明》管理。同时,制定宠物医院管理规范,建造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实行宠物尸体集中处理。

    在提交的《加强宠物管理,严防公共场所宠物伤人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提案中,耿梓轩委员建议,建立宠物饲养户口制度,依法规范宠物买卖、赠与、饲养、遗弃;建立宠物健康档案,严禁随意赠与和遗弃宠物及其后代,必要时对宠物实行节育措施;要求饲养者每年定期或重大流行病期间对宠物进行体检,这样既符合动物保护原则,也可有效抵制宠物盲目繁殖泛滥,同时可有效掌控人畜共患疾病的流行预测。

    各方反应
   

    市民:

     家住省会燕港新村的王女士退休在家,孩子在外求学,家里养着一只小京巴。针对养狗者征收"奢侈品消费税和押金"的提案,王女士认为,狗不同于烟酒、首饰,它本身不是奢侈品,为什么要征"奢侈品消费税"呢?同时,对于一些养狗的"空巢老人",征税无疑会增加他们的负担。

    省会市民刘女士十分响应两份提案。她认为,无处不在的狗挤占了有限的公共资源,不管是用征税还是其他办法,总之应尽快解决问题。

    治安支队:

    据石家庄公安局治安支队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正在对治理"狗患"的问题进行整改,以后会倾向于"重管理、轻处罚",使新措施更加合理化、更加人性化,能够真正体现城市文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加强对宠物狗的管理
   

   据内蒙古新闻网报道,为治理"狗患",引导科学养犬,呼市人大代表吕光明、张豫等在本次人代会上提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建设"的建议。他们指出,为创造文明、安全、卫生的人居环境,加强养犬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养犬,已变得越来越重要。但从目前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法部门对全市城区养犬底数不清;犬的登记率低;流浪犬、遗弃犬以及违规饲养的犬未建留检所收容;犬的免疫率不高,市民对狂犬病的危害认识不足;犬的无照经营现象没有得到遏制。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市人大代表们建议:公安部门尽快摸清犬的底数,做好犬的登记发证工作,努力做到登记率百分之百;尽快设立犬类留检所,避免发生流浪犬、遗弃犬以及违规饲养犬的伤人事件;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市民真正了解狂犬病的危害并主动到定点医院为犬注射狂犬疫苗,努力做到免疫率百分之百;工商管理部门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宠物市场进行联合整治和规范;对符合宠物经营条件和要求的核发证照、合法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予以取缔;市容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流动售犬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

    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内容,呼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贺威队长介绍,呼市目前经过公安机关的摸底有15000余只宠物狗,其中有10000万只狗符合办理狗证的条件,另有5000只不符合条件的狗,但目前办理狗证的只有3000多只狗。

     对那些没有办理狗证的和在街头流浪的狗,呼市公安局将从今年4月份起开始大规模的查狗行动,贺队长希望养狗的市民在4月份前,尽快办理狗证,否则将对其进行处罚。另外,针对留检所的建议问题,具了解市公安局已进行了前期规划,计划建一个能容留600余只狗占地30亩留检所,目前部分建设资金已到位,贺队长希望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予以反映。

    据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报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最近指出,"第三次狂犬病流行高峰正在中国形成,狂犬病重新成为严重危害中国公共卫生的重大疫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省会有宠物狗10万多条,一般情况下约30%的狗携带狂犬病毒。2006年,沧州市区有2000多人因被狗咬伤接种疫苗,有17人死于狂犬病。"狗患"已成为城市巨大的安全隐患。

     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开幕第一天,委员们已经提交了两份关注"狗患"问题的提案。两份提案都不约而同地从收费角度对治理"狗患"进行了讨论,可谓见仁见智。省工商联的委员们在提案中建议,以"低收费、高处罚"的基本原则对城市养犬规定进行修订。宋马成委员则从经济和税收角度建议,对狗主人征收奢侈品消费税和押金,低保户家庭豢养宠物狗取消低保待遇。

    提案一:城市养犬要"低收费高处罚"
   

    要点:"低收费高处罚",适当调低注册费和年检费用,提高对违反养犬规定行为的处罚金额。

    省工商联的委员们在提案中建议,以"低收费、高处罚"为基本原则,适当调低注册费和年检费用,降低门槛,具体收费标准应由ZF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予以确定。对收取的狗费,应该专款专用,做到"取之于犬,用之于犬",包括对狗注射狂犬疫苗、流浪狗的收容和救治、对狗实施无害化处理等,还可考虑从该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一个受害人救助基金。同时,对于违反养犬规定的行为,则要"高处罚"。

    "养狗,表面看是个人的事,但仅从占用公共资源这个角度看,就不完全是私事。"省工商联的政协委员还建议养狗人要对狗依法登记、定期为狗注射疫苗、按照规定区域和时间遛狗;并养成不妨碍他人的意识,尊重他人畏惧动物的心理。

    提案二:用税收控制宠物狗交易和饲养
   

    要点:利用经济和税收手段,抑制城镇养狗数量的增加速度。

     宋马成委员建议加大对交易市场的管理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地下狗市"和"黑市交易"。利用经济和税收手段,抑制城镇养狗数量的增加速度。对宠物狗的交易,比照奢侈品税种,征收高额交易税;对狗主人,征收奢侈品消费税和押金;低保户家庭豢养宠物狗取消低保待遇,豢养宠物狗的家庭只限一只。

    同时,宋马成委员建议对宠物狗进行一次彻底大清查,登记造册,对不符合豢养规定的超身高宠物狗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理(或捕杀或安乐死),同时加大对违反养狗规定的处罚力度。

    河北省工商联的其它提案
   

     省工商联在提案中建议,ZF有关部门应加强立法规范和执法力度,以"低收费、高处罚"的基本原则对城市养犬规定进行修订,成立由公安、工商、城管、农业、卫生等部门组成的统一管理养犬机构,把城市养犬管起来。ZF要适当调低注册费和年检费用,降低门槛,具体收费标准应由ZF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予以确定。同时,"狗费"的收支应向养犬人公开,保障其知情权。对于收取的"狗费",应该专款专用,做到"取之于犬,用之于犬",包括对犬只注射狂犬疫苗、流浪犬的收容和救治、对犬实施无害化处理等,还可考虑从该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一个受害人救助基金。

    提案同时指出,养犬人应对犬只依法登记、定期为宠物注射疫苗、按照规定区域和时间遛养宠物。并且,狗排便后,养犬人应自觉将狗屎清理掉。   

    魏向东委员在《关于加强宠物管理的建议》提案中认为,应尽快制定城镇动物防疫条例,加强对宠物交易市场的监管,实行宠物交易登记制度,加强《动物健康证明》管理。同时,制定宠物医院管理规范,建造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实行宠物尸体集中处理。

    在提交的《加强宠物管理,严防公共场所宠物伤人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提案中,耿梓轩委员建议,建立宠物饲养户口制度,依法规范宠物买卖、赠与、饲养、遗弃;建立宠物健康档案,严禁随意赠与和遗弃宠物及其后代,必要时对宠物实行节育措施;要求饲养者每年定期或重大流行病期间对宠物进行体检,这样既符合动物保护原则,也可有效抵制宠物盲目繁殖泛滥,同时可有效掌控人畜共患疾病的流行预测。

    各方反应
   

    市民:

     家住省会燕港新村的王女士退休在家,孩子在外求学,家里养着一只小京巴。针对养狗者征收"奢侈品消费税和押金"的提案,王女士认为,狗不同于烟酒、首饰,它本身不是奢侈品,为什么要征"奢侈品消费税"呢?同时,对于一些养狗的"空巢老人",征税无疑会增加他们的负担。

    省会市民刘女士十分响应两份提案。她认为,无处不在的狗挤占了有限的公共资源,不管是用征税还是其他办法,总之应尽快解决问题。

    治安支队:

    据石家庄公安局治安支队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正在对治理"狗患"的问题进行整改,以后会倾向于"重管理、轻处罚",使新措施更加合理化、更加人性化,能够真正体现城市文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加强对宠物狗的管理
   

   据内蒙古新闻网报道,为治理"狗患",引导科学养犬,呼市人大代表吕光明、张豫等在本次人代会上提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建设"的建议。他们指出,为创造文明、安全、卫生的人居环境,加强养犬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养犬,已变得越来越重要。但从目前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法部门对全市城区养犬底数不清;犬的登记率低;流浪犬、遗弃犬以及违规饲养的犬未建留检所收容;犬的免疫率不高,市民对狂犬病的危害认识不足;犬的无照经营现象没有得到遏制。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市人大代表们建议:公安部门尽快摸清犬的底数,做好犬的登记发证工作,努力做到登记率百分之百;尽快设立犬类留检所,避免发生流浪犬、遗弃犬以及违规饲养犬的伤人事件;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市民真正了解狂犬病的危害并主动到定点医院为犬注射狂犬疫苗,努力做到免疫率百分之百;工商管理部门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宠物市场进行联合整治和规范;对符合宠物经营条件和要求的核发证照、合法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予以取缔;市容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流动售犬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

    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内容,呼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贺威队长介绍,呼市目前经过公安机关的摸底有15000余只宠物狗,其中有10000万只狗符合办理狗证的条件,另有5000只不符合条件的狗,但目前办理狗证的只有3000多只狗。

     对那些没有办理狗证的和在街头流浪的狗,呼市公安局将从今年4月份起开始大规模的查狗行动,贺队长希望养狗的市民在4月份前,尽快办理狗证,否则将对其进行处罚。另外,针对留检所的建议问题,具了解市公安局已进行了前期规划,计划建一个能容留600余只狗占地30亩留检所,目前部分建设资金已到位,贺队长希望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予以反映。

    据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报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最近指出,"第三次狂犬病流行高峰正在中国形成,狂犬病重新成为严重危害中国公共卫生的重大疫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省会有宠物狗10万多条,一般情况下约30%的狗携带狂犬病毒。2006年,沧州市区有2000多人因被狗咬伤接种疫苗,有17人死于狂犬病。"狗患"已成为城市巨大的安全隐患。

     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开幕第一天,委员们已经提交了两份关注"狗患"问题的提案。两份提案都不约而同地从收费角度对治理"狗患"进行了讨论,可谓见仁见智。省工商联的委员们在提案中建议,以"低收费、高处罚"的基本原则对城市养犬规定进行修订。宋马成委员则从经济和税收角度建议,对狗主人征收奢侈品消费税和押金,低保户家庭豢养宠物狗取消低保待遇。
我爱我老婆,可是我很爱我的狗
到底爱狗还是爱老婆,很简单
就是把老婆當狗,把狗當老婆...
日,我太邪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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